别读博,会脱单 - 第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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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然后呢?”尤珺问,“你们分手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……”

    尤珺翻了个白:“这你都不分?你是古早狗血电视剧里面的男二吗?”

    闻笛嗫嚅了半天,反击:“你这么清醒,你怎么不早跟宋岳林分手?”

    尤珺的神飘忽一阵,岔开话题:“那最后是因为什么分的?”

    “哦,”闻笛说,“他在国外跟硅谷大佬的女儿订婚了,我到婚礼前才知。”

    尤珺举起双手投降:“你赢了。”

    于静怡看上去快把午餐吐来了:“你们两个真是……聪明人怎么能把恋谈成这样啊!”

    闻笛也不知,要是知,他一定会回到军训的那个午,狠狠扇自己一耳光。

    恋谈得太投,后果就是,即使分手,余波还会持续去,及接来的人生。

    就像他本来想去上海,但何文轩说要去北京,于是他跟着报了t大。他是理科生,报t大倒也没病。不过那年考分数线一,他知了。

    往年,他即使上不了计算机、自动化这门专业,材料化工还是可以的。结果那一年,所有理工专业的分数都一路,最后他被调剂到了英语专业。

    世界上有两大惨案,纯文科生学理化,纯理科生转文学。闻笛在十八岁之前,就像课文里说的,“家贫,无从致书以观”,文学素养堪忧。单词全靠死记背,作文全靠标准模版,分数全靠刷题拉。学的都是哑英语,语一工地味儿。了大学之后,他天天早起,在台上跟着bbc晨读,泡在图书馆里恶补英文名著,才勉从倒数爬上来。

    ,害人不浅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他把最无忧无虑、勇敢无畏的几年青赔了去,收获了一个完全脱轨的人生。

    初恋就这样惨烈,这玩意儿,他实在不敢去尝试第二次。

    直到一个多月前。

    也许是好了伤疤忘了疼,也许是空窗期太久了火旺盛,被他打的那颗思慕之心,又开始蠢蠢动。

    有当年惨案在前,闻笛反刍一番,觉得吃一堑一智,不至于再摔一次跟。保持冷静,保持理智,还是有好的一面的。

    再说了,他五年来就靠着玩和电影解决问题,真的快疯了。他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的小年轻,正是如似玉的年纪,难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解决一辈

    他想起握着粉笔的修手指,衬衫的肌,忽然攥了手里的杯。

    他运气不至于那么差,连续碰到两个人渣吧。

    教授看起来痴迷学术,不善言辞,不像巧言令、拈惹草的渣男。

    然后,像是要打他的脸,于静怡伸手拍了拍他:“那不是那个数学教授吗?”

    闻笛一惊,顺着她的目光望去——真是边城。

    他和往常上课时一样,西装革履,面冷淡,而桌对面坐着的,是一个年轻俊朗、宽肩窄腰的男。两人相谈甚,像是很熟的样

    他回忆跟教授仅有的几次会面,都是灾难级别的沉默。

    原来教授跟熟人聊天的状态是这样?

    然后,教授对面的男生忽然了和健硕材不符的羞涩笑容,还伸手,搭在了教授的手上,握了。

    闻笛的掉了来。

    对面不是朋友吗?!

    难教授是同恋?!

    还已经名草有主了?!

    心从天堂到地狱,绕了好几个弯。服务员端着大阪烧过来,木鱼随着气飘,他的目光仍然凝固在走廊对面的人上。

    然后,诡异的事发生了。

    教授对面的男生突然扭朝这边看去,目光直直地钉在闻笛脸上,随即脸突变,羞涩的表瞬间云密布。接着,男生把另一只手里的茶杯当啷一声砸在桌上。这个场景闻笛在电视剧里看过,如果在影视剧里,一秒,茶杯里的就会泼在教授的脸上。

    他只是想着玩的,谁知一秒,男生真的拿起了杯。哗啦一声,教授上瞬间洒满了茶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,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笨拙的伶人,登场片刻,便在无声无息悄然退;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,充满着喧哗和动,却找不到一意义。

    ——《麦克白》

    决心不过是记忆的

    在迎接帅哥目光洗礼的时候,闻笛浑一震,脑里冒了一个词——无妄之灾。

    自己就像小说的路人甲,只因从分分合合的主角肩而过,就被拉了争斗旋涡。

    他还没脑补完狗血剧,更戏剧化的一幕现了。健的男生噌一声站起来,拿起椅背上的外星一般穿过餐桌,走了大门。

    闻笛原地呆滞了三秒,转目光炯炯地盯着老同学们:“谁带巾了?”

    于静怡拿一个十张小包装的,递过去:“你要嘛?”

    “雪送炭,”闻笛说,“研究课题。”

    于静怡狐疑地看着他,思考这两句八竿打不着的话:“课题?”

    他带着神秘的微笑,站起,穿过走廊,走到了教授对面。他这么突然走近,教授也没有任何惊讶犹疑的表示,好像他们很熟一样。

    “好巧啊,教授,”闻笛说,“需要巾吗?”

    他把那一包巾递过去,边城接过来,把脸上手上的茶净。衣服救不了了,只能等着自然风透的衬衣面隐约现廓,闻笛用余光半遮半掩地看着。

    形貌狼狈,边城看上去却并不介怀。他向闻笛谢——只有一句简单的“谢谢”——还剩巾。

    闻笛接过来,笑眯眯地说:“我有个问题想请教,今晚研究不来,这辈就睡不着了。介意我坐这吗?”

    边城了个“请坐”的手势,闻笛顺势坐在了对面。对上视线后,闻笛发现边城也在看他。

    边城的目光一直似有若无地落在闻笛睛上——漂亮的杏仁,清凌凌的,衬着白净的肤,像山茶上坠着的

    在国外待了许多年,满街都是目、金发碧,兴许是以稀为贵,世界逛了一圈,边城还是觉得东亚骨相最有韵味,温,淡雅,留白,如同宣纸上染的墨画。

    发小的声音在脑响起:“你人像祖宗,审也像祖宗。”

    想起宋宇驰,边城皱了皱眉。这人说找工作压力大,让自己请吃饭。挑了日料店,聊着聊着,突然发现自己在看对面的闻笛。

    “哦!”宋宇驰飞速扭又扭回来,“这就是五年前那个人是不是?”

    边城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去跟人家打个招呼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边城说,“他又不记得我了。”

    宋宇驰看着他,好像他得了晚期癌症:“你要孤独终老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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