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诞女 - 红绒尸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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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本相册被缓缓推到我面前,纸的沙沙声在暴雨的背景音里显得格外燥、脆薄。揭开最后那层糙的包装,来的是一抹令人心惊的猩红。那是一本大开面的相册,封面包裹着一层厚实的天鹅绒,曾经或许是鲜艳的酒红,但在南洋的空气里浸了三十年,如今已经氧化成了某接近凝固血的暗褐。绒面上没有任何金的字样,只有一个个被手指挲后留的、倒伏的光斑,像是一块被无数人抚摸过的墓碑。

    少爷的手指在那层绒面上停顿了许久,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。他没有立刻翻开,像是在确认某封印是否完好。空气里那霉味更重了,混合着相纸特有的银盐气味,像是一扇通往旧地窖的门被突然打开。

    第一页翻开,没有预想的大合照,只有一张单人像。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,黑白颗粒细腻得惊人。那是一个站在后台化妆镜前的侧影。镜前灯的光打在那个人的脸上,将廓切割得如同象牙雕塑般锋利。那人正微微仰着,手里拿着一支眉笔,神却透过镜的反光,直直地刺向镜。那是一混合了挑衅、自恋与无限期许的神,仿佛笃定这个世界就是为了等待她的登场而存在的。

    那是阿乐。不是此刻躺在床上那堆枯朽的烂,也不是一需要依靠药维持人形的。照片里的她,致得像是一层上好的绸缎,角的线条飞扬跋扈,嘴微微张开,似乎一秒就要吐什么刻薄又迷人的句。她得甚至带有某侵略,那生命力透过泛黄的相纸扑面而来,得人眶发

    “我想给她拍张好的,一直在找光。”少爷的手指轻轻过照片边缘,“那天她在试那个《贵妃醉酒》的妆,我刚举起相机,她就看过来了。她说,‘少爷,别拍了,省胶卷拍拍你的大好河山吧’。我没听,了快门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指尖停在照片旁边的空白。那里空的,只有岁月的黄斑。

    “本来这里该有张合照的。”他的声音里没有波澜,像是在陈述一个早已接受的事实,“那天我也穿了戏服,想跟她凑一对。但她说不吉利。她说两个人要是拍了同一张相纸里,魂就被锁在一块儿了,将来要是分开,撕照片就是撕魂,太疼。我当时笑她迷信,现在想想,她是怕连累我。她想让我净净地来,净净地走,别在胶片上留什么洗不掉的污。”

    翻过一页,那令人窒息的惊艳稍稍退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更为庞杂、混的众生相。这本相册像是一个微缩的地王国,收容了所有被光遗弃的幽灵。

    “来,阿蓝,看看这帮孤魂野鬼。”

    照片背景是那典型的九十年代歌舞厅,霓虹灯弯弯曲曲地拼“大世界”三个汉字,底是一排穿着戏服的人。不是那西式的亮片裙,而是着靠旗、穿着蟒袍,却着大的怪样

    “这是十年前,大概九五、九六年的样。那时候南洋这块地界,邪门得很。地刚开放没多少年,有钱人跟蝗虫似的往外跑,台湾的、香港的、还有刚富起来的大陆客,一船一船地来芭提雅找乐。这边的老板啊,一看是国客,立把原来的那些麦当娜、梦都撤了,说要搞‘华文化’。文化个,就是把京剧、越剧那些行来,在人妖上,唱两句《贵妃醉酒》,再撩个大,这就叫文化了。”

    少爷照片最间那个,“你看这个,这个叫‘贵妃’。福建人,偷渡过来的。在老家是唱甲戏的,正经坐科。来了这边,老板让他唱黄小调,他不肯。老板就饿着他,饿了三天,给了一碗猪脚饭。他吃完饭,抹抹嘴,上台就唱了首《十八摸》。唱得那个好啊,段那个啊,把台几个温州老板看得都直了。了台,他蹲在后门吐,吐完了跟我要烟。他说:‘少爷,我这辈算是把祖师爷的脸都丢尽了。’我说你活着就行,祖师爷又不给你饭吃。后来他跟了个烂赌鬼,把攒的钱全输光了,最后是在湄南河里捞上来的,泡得像个发面馒。”

    翻过一页,是一张黑白的抓拍。

    一个瘦得像猴一样的男孩,穿着那老式的两杠背心,蹲在路边吃一碗汤粉。他脚边放着一个书包,还有一双用报纸包着的红跟鞋。

    “这是小林。那年才十六,还在读华校。白天是好学生,镜,斯斯文文的。晚上放了学,跑到场里,把镜一摘,跟鞋一穿,就成了‘林妹妹’。他跟我说,他想攒钱去新加坡读会计,说只要拿到那个什么证,就能去大公司坐写字楼,不用再被人摸了。这孩省啊,一碗粉都要分两顿吃。那双跟鞋是他妈留的遗,跟都断了,他舍不得买新的,用胶布缠了一圈又一圈。后来呢?呵,后来有个船员看上他了,说带他去新加坡。他兴坏了,背着书包就跟着走了。结果被人卖到了渔船上,供那帮渔民玩了一年。回来的时候,人已经废了。书包没了,跟鞋也没了。他开始打针,打那最便宜的激素,把自己得像个气球。他说:‘少爷,我不学会计了,那账太难算了,还是算算怎么死比较快吧。’死的时候才十九岁,打针打死的,血得针都扎不去。”

    少爷一边说,一边翻。每一页都是一个人,每一张脸都是一个故事。照片越来越多,像是一条淌着脂粉与泪的河

    有一个在后台给孩的男人——那是个被遗弃的混血婴儿,他捡回来养,用还没卸掉的指甲小心翼翼地托着瓶,那画面诡异又圣洁,像一尊涂脂抹粉的男观音;有一个在街卖炒粿条的小贩,妆容致得像个妖,手里却熟练地颠着沉重的大铁锅,胳膊上全是的疤痕,他用这些疤痕换来了供养家里三个弟弟读书的学费;还有两个躲在后台幕布后面接吻的年轻男孩,一个穿着女装,一个穿着男装,神里透着一末日般的决绝,仿佛这一吻之后就是洪滔天。

    “这个,卖炒粿条的阿财。为了供三个弟弟读书,把自己阉了人妖场)。弟弟们息了,嫌他脏,不认他。他就在街炒粉,一边炒一边哭,泪掉锅里,那粉特别咸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,‘大’。其实是个男的,但在后台比谁都像妈。捡了个不知谁扔的野,天天抱在怀里喂粉。那孩大了,偷了他的钱跑了,他气得脑溢血,在床上,还得靠阿乐那帮老伙计去给他翻。”

    少爷的手指略过了刚才那几页,翻到了一张黑乎乎的照片。那是在停电的后台拍的,几蜡烛的光照着一张涂满了白粉的脸,那张脸正在笑,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了,手里还抓着一只死老鼠。

    “这是‘疯猫’。本来是个好好的大学生,学建筑的。九七年那会儿,金风暴,家里破产了,老爹了楼。他跑来南洋躲债,结果被人骗了地斗兽场。不是那斗狗,是让人跟人打,穿着比基尼打。他打赢了,老板赏他一饭;打输了,就得去陪那些赢了钱的赌客。他后来疯了,觉得自己是只猫。不上台的时候,他就蹲在房梁上,谁叫都不来。抓老鼠吃,生吃。他说老鼠是甜的,比人净。前年死在里,被人发现的时候,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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